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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及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260号)要求,现就组织做好我市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推荐
申请企业应具有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符合《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第六条、第七条有关要求,并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申请企业按照《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样式编制申报材料,按封面、基本情况表、技术创新评价指标、申报书、证明材料或其他附件的顺序胶装成册,于10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光盘一张(DOC或WPS格式)报送高新区经发局(天津滨海新区日新道188号高新区管委会1号楼5层)。经逐级推荐上报到市工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择优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审会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复核评价
本次复核评价范围是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海鸥表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参评企业按照《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样式编制复核材料,并于10月20日前将复核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光盘一张(DOC或WPS格式,含《复评企业数据汇总表》)报送至高新区经发局(天津滨海新区日新道188号高新区管委会1号楼5层)。发生更名或企业重组的,请一并提供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请各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及复评企业,在解释提报材料时间之前,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登录天津滨海高新区智慧经济平台(https://tjgx.chinagazelle.cn/region/),我局将根据平台内上传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推荐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填报高新区平台时如遇账户密码找回,手机号变更等问题可咨询平台技术服务电话17858955394。
特此通知。
附件:
2023年9月28日
(联系人:张云珊;联系电话:84806311)
来源: 天津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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