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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全攻略

分类:

作者:

滨创生产力

来源: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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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全攻略

经开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经开区2022年第二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设站条件

各类注册地、实际运营地均在天津的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5、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6、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

2、属于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3、近3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高新技术企业;

4.上年度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上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年以上,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不满36周岁)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申请新设园区类工作站,须有3家以上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事业单位须全部符合基本条件,且其中2家以上单位分别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含驻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将1份《申请表》、所有佐证材料的纸质版(请将佐证材料排序并附目录)及其电子版于2022年9月5日前报送至经开区人社局;

佐证材料包括对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 和《申请表》中涉及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有关代表性证明材料。

(二)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资格审查、市人社局审核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天津市推荐备案单位;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备案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 (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请”专栏,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请材料须与纸质申请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四)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查推荐备案单位申请材料,对符合新设站条件的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对不符合新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

(五)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通知推荐备案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新设站结果,下载打印新设站备案通知。

材料提交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提供佐证材料,保证表格内容与佐证材料一致。佐证材料请勿超过20页。涉密事项请进行脱密处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展

联系电话:18920225632、022-25202256

电子邮箱:zhangzhan@teda.gov.cn

邮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义路1352号宝信大厦

附件:

附件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附件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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