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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度天津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 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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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滨创生产力

来源: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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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度天津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 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20年7月,经人社局核准同意,天津市科协组建天津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针对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才开展相关专业职称定向评价工作。现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17号)要求,经市人社局核准,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天津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特此公告。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9月10日

  2020年度天津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为做好2020年度天津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落实《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和《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津人社发﹝2019﹞39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17号)和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0﹞4号)的要求,现将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天津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天津市科协组建,简称“民营企业职称评委会”)

  二、受理专业

  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机械、电气、电子、计算机、化工、制药等七个专业职称评审

  三、专业级别

  2020年度申报工程技术系列受理专业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本安排要求,自愿选择“天津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会”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四、参评范围和条件:

  (一)我市民营企业中从事人工智能(含计算机技术、电子信息、通信技术、数据挖掘等)研发、生产、应用、技术服务等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及从事机械、电气、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化工、制药等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相应专业对应专业级别职称。

  (二)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申报人员一般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职称。

  (三)岗位适用范围:可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 (http://www.cnthr.com/channels/204.html?id=209)查阅相关对应专业的适用范围。

  (四)属于民营企业引进和培养的海内外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不论是否取得过职称,均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五、评审方式

  2020年职称评审方式为:专家评审。

  根据情况,对于正高级,副高级中跨专业、跨等级(破格)的职称申报人员安排现场或线上答辩。

  六、评审标准

  2020年各受理专业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基本按照《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9号)执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同时,为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对论文、职称外语等不做限制性要求。申报人可凭民营企业自主认定的专利、项目、案例、研究报告、试制总结、工作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中的核心人才或市级“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可凭企业董事长或团队带头人签署的业绩证明函替代论文。

  七、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在线申报。(详见时间安排)

  八、时间安排

  (一)发布工作方案。根据本年度全市职称评审部署安排,制定本次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机械、电气、电子、计算机、化工、制药专业领域的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开展申报推荐。申报人、民营企业登录市人社局宫网,点击职称评审专栏进入“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job.hrss.tj.gov.cn/rsrc/tjwb/mainframe/logindg.html),在线进行申报、上传佐证材料至各区人社局等业务主管部门,选择提交“天津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用人单位按要求须对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并对公示资料以图片方式予以留存备查。

  各区人社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在线审核提交工作应于10月16日(星期五)前完成。

  (三)组织评审、公布结果。12月31日前,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审结果在“天津市科协”网站公示( http://www.tast.org.cn的通知公告),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将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四)发放评审通知、获取职称证书。评审结果公布后,职称评审日常工作部门向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和各区人社局印发评审通过人员通知;通过人员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获取电子职称证书。

  九、相关要求

  1.落实关爱抗疫一线专业技术人才政策。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本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将其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2.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进行核验,各区人社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选修课及专业科目完成情况进行随机抽检,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完成情况采取信息比对方式查验。

  政策咨询电话:12333、83218426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83218114

  评委会办公电话:27121449

  附件: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中级、高级职称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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