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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滨创生产力

来源: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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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处室,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现将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对2021年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共同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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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开局之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部署,在市市场监管委领导下,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全链条保护,积极服务我市“一基地三区”建设,为我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创新驱动发展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提供有力的支撑。2021年,全市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件。

一、树立新发展理念,做好知识产权顶层设计

(一)强化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统筹协调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凝聚共识,制定出台《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天津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纲要(2021-2035)》,明确中长期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和工作举措。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部署。筹备召开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动我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落实,系统部署实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系列举措,明确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最优城市目标。

(三)优化评价指标和考核体系。优化知识产权发展指标,按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将“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调整为“每万人口高价值专利拥有量”,发挥评价指标引领作用。与相关部门配合,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各区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做好考核评价工作。

(四)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开展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专题研究,结合知识产权工作新形势,提出三地知识产权协同发展重点任务和实现路径。参与京津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研讨,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经验交流与合作,打造京津冀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保障

(五)积极开展法律制度修订工作。配合市人大开展《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的修订准备工作。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修订调研工作,确保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一致性。

(六)全面依法行政。制定实施《市知识产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组织相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系统组织知识产权法律学习,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网络、进机关”普法宣传活动,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环境。

(七)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力度。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大行政执法指导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指导知识产权执法部门适时曝光一批知识产权侵权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

三、着眼高质量发展,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八)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着眼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两大重点服务产业领域,选取人工智能和电池材料、建筑材料等若干细分领域,以企业分析为主、产业分析为辅开展专利导航工作。联合专利代理、知识产权运营等服务机构对经过预审的专利进行全流程跟踪培育,支持各类创新主体高价值专利产出,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核心技术专利布局。

(九)实施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工程。推进农产品品牌化发展,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兴农富农的重要抓手,调动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致富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形成抱团取暖的良好效应,使广大农民感受到地理标志和商标品牌在提升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产品附加值中的巨大作用,助推品牌兴农,助力乡村振兴。指导涉农区培育、申报一批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年内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4件,指导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800件。

(十)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工程。加快推进落实知识产权强区指导意见,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引导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试点示范城区建设工作,打造一批知识产权优势区域。加快推进落实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建设方案,新培育特色小镇1个。深入区域开展调研和服务,组织召开工作推动会,提升区域知识产权综合能力。

(十一)深化企业高质量发展工程。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持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指导企业开展专利布局,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推进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大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力度,开展专题知识产权服务。

(十二)推进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工作。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实施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对科研项目的专利布局。推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校工作,强化试点示范高校示范引领作用,为大学科技园提供知识产权保障,促进高校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培育3-5所有效专利超500件的高校。

(十三)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继续举办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评出优秀项目60个,为中小企业、青年学生等提供展示创新、创意、创造成果的平台,推动重点参赛、获奖项目实施转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进“大保护”体系建设工程

(十四)加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建立重点部门走访联系制度,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沟通交流工作进展,推进全市保护工作。建立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营造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十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推进知识产权诚信领域工作机制建设,开展诚信业务宣传培训。组织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队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加大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导力度,做好企业家咨询服务。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开展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整治专项行动。

(十六)完善市区四级行政保护体系。统筹全年专利行政保护工作,发布年度保护工作要点,明确市、区全年工作任务。开展区域专利行政保护试点,提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保护水平。建立专利行政调解裁决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开展专利行政保护培训,培养专业化人员队伍。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员制度,借助专业咨询力量提高专利纠纷案件的调解裁决工作水平。

(十七)积极发挥“双保护中心”作用。高标准建设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充分发挥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等支柱产业,建立专利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服务“津城”“滨城”双城发展。发布我市知识产权援助意见,完善援助“1+3+N”工作体系。

五、提高知识产权有效运用,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十八)实施专利密集型产业运用促进工程。以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关键难题为主线,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分析围绕生物医药、信息安全等产业,培育2-3家知识产权运营特色分中心,搭建服务平台,为全市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储备一批专利密集型产业优质专利,推荐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十九)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活动,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在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城市建设试点区域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力争年底完成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1单。

(二十)推进东丽区、滨海新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城市建设。指导东丽区、滨海新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制度,构建政策完善、运营规范、体系健全的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二十一)强化专利、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工作。加强对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业执业行为,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行为,大力整治恶意代理和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引导申请人依法申请商标注册,引导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商标代理业务。

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二十二)拓展专利代办业务服务范围。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做好缴费票据电子化工作,探索承诺制办理费减备案改革,进一步便利申请人。完成综合电子专利申请率达到90%、代理机构电子申请率达到95%的任务目标。

(二十三)持续强化商标注册便利化工程。切实发挥好全市8个商标注册受理窗口的作用,方便市场主体商标注册申请的申报工作。在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验收运营基础上,积极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设立天津商标巡回评审庭,开展商标驳回复审、无效宣告等商标评审案件评审工作。

(二十四)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依托国家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数据资源,做好新一代专利信息服务检索分析系统维护,提升专利信息服务检索与分析服务能力。发挥好创新与技术中心TISC作用,开展专利信息专业化服务,服务产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

(二十五)做好专利数据统计分析,提升服务科学决策水平。编制并发布《2020年天津市知识产权统计数据册》、《知识产权统计与监测月报》,做好分析服务。与市统计局等部门对接,分时段统计报送《天津城市定位指标体系》中专利指标统计数据,不断挖掘统计数据价值。

七、拓宽国际视野,服务改革开放大局

(二十六)强化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依法同等保护。坚持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在专利申请受理、优先专利预审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在侵权纠纷调解、快速等方面享有同等保护,构建公平、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二十七)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推进PCT国际专利工作,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商标品牌知名度,做大做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主体。积极推动商标国际注册工作,服务于国内国际经济双循环。

(二十八)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会同海关、贸促会等部门加强企业“一带一路”市场开拓中的知识产权培训,配合推进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产品出口绿色通道建设,联合设立企业海外援助指导中心。

八、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二十九)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大力倡导和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推进知识产权教育示范校建设。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10中国品牌日宣传活动,举办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三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培训,举办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等各类培训班,提高全市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总体水平。严密组织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改革工作,壮大企事业单位专业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发挥好专家智库作用,为知识产权决策重大课题、知识产权保护和职称评审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积极申请在我市设立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

(三十一)提升机关管理效能。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绩效考评管理。加强政务公开和窗口单位管理,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网络信息化管理、安全应急管理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机关和谐稳定。

九、坚持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领导

(三十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天津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在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群众上创先争优、展现作为。

(三十三)按照党中央部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领学促学作用,组织各党支部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教育和引导我局全体党员干部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三十四)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摆在前面,落实监督职责,深入开展“以案三促”,以案明纪、以案宣纪,教育警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入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活动,积极推动和组织争当“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活动,落实“双报到”制度,组织督促机关党员、干部到社区轮值入列;强化跟踪问效,把党的建设各项任务做实做深做细。

(三十五)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强化干部的培养锻炼,促使干部解放思想,开阔视野,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适时开展综合处室和业务处室之间的干部交流轮岗、推进年轻干部交流轮岗、选派年轻干部深入企业一线参加服务队工作,积极为干部搭建培养锻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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