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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实施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作者:

滨创生产力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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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实施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天津市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19-2022年)》《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推动实施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资金来源及额度

  

  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额度共计100万元。

  

  二、资金使用方案

  

  (一)支持范围

  

  为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程”,对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交易合同登记并配合完成全区任务指标的东丽区企事业单位,以后补助形式进行奖励。

  

  (二)支持方式

  

  以2020-2021年全区技术合同登记统计数据作为主要依据进行排名,由区科技局结合实际情况对资金进行匹配并制定奖励细则,原则上对贡献较高的企事业单位奖励资金额度为1-1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

  

  三、资金申报条件

  

  1.企事业单位在东丽区注册且在东丽区依法纳税,作为知识产权、技术成果或产品的卖方,或是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输出方;

  

  2.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需经“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统一注册登记(网址:http://www.ctmht.net.cn/或210.76.97.54),由东丽区科学技术局备案,或经东丽区科学技术局端口录入;

  

  3.鼓励企业积极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和质量。技术合同登记活动应以拥有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出为主,其技术交易成交额一般应占年度累计登记成交额的10%以上。

  

  四、资金使用实施

  

  1.奖励资金申领兑现工作由东丽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一季度统一组织落实,并负责对企事业单位技术合同登记的日常监督;

  

  2.企事业单位不得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套用、冒领奖励资金,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收回奖励资金,视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

  

  3.企事业单位申领奖励资金应填写《东丽区技术交易奖励申请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方承诺书》,同时提供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支持政策

  

  1.积极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登记,是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申报科技项目科技奖励、申请政策补贴的前提和重要参考依据;

  

  2.经合同认定后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交易可同时享受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

   

  

  附件:

  

  1.东丽区技术交易奖励申请表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方承诺书                  

  

  (联系人:董泽鹏,联系电话:84376891)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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