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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工作要点

作者:

滨创生产力

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2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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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工作要点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和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安排,以更高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更高站位全力做好事业发展顶层设计,以更高标准全方位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以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

  

  一、讲政治守纪律,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轮训。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做好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推进模范机关创建等专项工作,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夯实基层基础。巩固深化中央巡视整改成果,适时开展“回头看”。支持配合驻总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落实好双方会商议定事项,自觉接受纪检监督。深化党组内部巡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抓好任职廉政谈话、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等专项监督,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良好作风,开展好中央机关接地气、年轻干部走基层和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锻造过硬作风。加强工妇、团青、统战和老干部工作,推动文明和谐机关建设。

  

  二、开好局起好步,启动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和“十四五”规划。配合做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的印发实施,加快制定和推动出台“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印发年度推进计划,推进工作有序落实。制定出台知识产权有关分项规划。制定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管理办法,充实局省合作会商内涵,统筹推进城市、县域、园区、企业及高校和科研院所试点示范工作。

  

  三、高标准严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印发实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深入推进讲话精神落地落实。深化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其推进计划,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机制。启动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建设,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

  

  加快推进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做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订,完成《专利审查指南》适应性修改。做好商标法进一步修改调研论证,加强地理标志立法,积极推进《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和《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修改。研究制定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促进审查授权标准、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有机统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业务指导体系建设。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力度,依法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强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

  

  加快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新建20家左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大力培育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深入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形成知识产权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推广实施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加大维权援助工作力度。严格地理标志保护,深化地理标志管理改革。加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做好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工作,防止知识产权滥用。

  

  四、提质量增效益,着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建立和完善专利、商标全流程审查质量管控机制,提升授权确权质量。加强智能化审查技术应用,改进审查流程,优化案源与审查资源配置模式。探索专利审查新模式,推动审查理念更新、技术革新、工作创新。全面实施商标审签机制改革,完善审查“绿色通道”,持续压缩商标异议、评审复杂案件的审查审理周期。

  

  优化“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指标,强化质量导向,加强统计监测,全面取消对知识产权申请的资助,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探索推进实用新型制度和外观设计制度改革。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五、建体系促产业,持续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改进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制定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政策,健全运营交易规则,加强运营平台监管,对财政资金支持的运营项目及重点城市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定知识产权评估指引,完善评估机制标准。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健康发展。落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专利转化专项。

  

  促进产业发展。完善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与发布机制,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启动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实施一批专利导航项目,助力破解“卡脖子”问题;配合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在重点产业领域布局建设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知识产权链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稳定。推动专利导航融入创新决策过程。

  

  六、优服务强监管,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统一规划,推动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窗口。分层分类指导省级、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完成100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首期建设目标,新建一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备案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商标注册与管理平台等信息化项目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编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广应用基础信息数据规范。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出台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开展代理服务质量评价。优化升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全面实施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度,强化信用监管。持续开展“蓝天”专项行动,建立长效机制,运用“互联网+”技术实施智慧监管、动态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谋共赢保安全,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多边事务,加快完成我国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工作。适时召开“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和中非知识产权部长级会议。深化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务实合作,办好中美欧日韩商标五局和外观设计五局合作年度会议,中日韩、中蒙俄、中国—东盟等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全面落实RCEP协定知识产权章节,落实好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加强对美知识产权政策研究。

  

  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健全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制度,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的管理。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建设,强化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维权援助,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八、强队伍优保障,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干部专业化培训,加大中高端人才培养,实施京外中心人才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做好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支持高校知识产权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做好知识产权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更好发挥局研究单位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

  

  毫不放松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发挥知识产权独特优势,助力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促进媒体融合,完善大宣传格局。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培训,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办好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活动,对外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完善全局办公运行体系。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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