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28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分类:

作者:

滨创生产力

来源: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1-05-22

访问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28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20211号),现就2021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参照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推进技术中心建设和认定工作申请企业须符合《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基本条件。

二、申请材料

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二)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评价指标证明材料明细表。

(四)经审计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附注可不提供。

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表。国家统计局“企业研发项目情况B107-1”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B107-2表”。未填报该报表的企业应参照该表样式填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高级专家、博士证书复印件;承担政府部门科技项目有关证明材料;拥有或参与建设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认定文件复印件;拥有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实验室证明材料;PCT专利申请证明材料;国际发明证明材料;对外转让或许可专利有关证明材料;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含获评的国家级工法)证明材料;近两年获得天津市质量奖证明材料;近两年获得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证明材料近两年获得中国创新方法大赛奖励证明材料近两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证明材料

(七)企业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承诺。

以上申请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附电子版光盘一份,其中评价表、附表需为doc/wps格式有关提纲、表样、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等请参照附件。

三、工作要求

申请材料应首先经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同意推荐意见。

申请单位624630日期间,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进行申报,同时将申请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85号市工信局窗口。(地址: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桥旁,联系电话:24538803

三)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政务服务事项适用于“承诺审批”“一次办”。

(四)外省市企业在津投资设立企业申请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经核实符合认定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简化认定程序。

特此通知。

附件:1. 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 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3. 评价指标证明材料明细表

4. 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

 

2021518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处  井新硕

联系电话:83605736

(此件主动公开)

关键字:

相关信息

资讯留言

提交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