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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中央财政支持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反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预通知》(工企业函〔2021〕11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反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通知》(工企业函〔2021〕183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第一批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指南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1〕3号)文件要求,经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国家(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自主申报,由政府采购确认的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开展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评审工作,经推荐国家核准,确定对21家重点“小巨人”企业、19家示范平台给予中央财政支持。根据中央财政对于我市资金支持额度,并结合重点“小巨人”企业、示范平台填报的目标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拟定了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有实质性异议的进行实名举报。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严格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附件:1.《天津市2021年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央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表》
2.《天津市2021年第一批国家支持的公共服务平台中央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表》
3.《天津市2021年第一批统筹支持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央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1年7月19日
(联系处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电话:83602788;传真:83602793;
监督电话:2330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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