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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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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滨创生产力

来源: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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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支持打造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提升5G应用安全保障能力,现将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申报相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应当是在我市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者联合体。

2. 申报主体应当满足5G应用安全科研能力、软硬件资源、人力资源和管理能力、协调动员能力和示范能力等要求(详见附件1)。如我市基础电信企业专业公司申报,请注明所属基础电信企业名称。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各申报主体编制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把关,并于2021102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所属天津市分公司、子公司及部属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

2.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市通信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推荐。

3.认定。2021年底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进行复审并公示,最终认定“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申报工作的组织宣传工作,动员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申报。

2.以联合体形式申报的,应当经牵头单位所属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意进行申报。

3.报送材料包括:推荐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见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含电子版光盘)。

 

 

附件:1. 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申报和创建指南

  2. 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申报材料(模板)

 

2021928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发展处:马海娟、李妍;

          联系电话:8360809583608067

          电子邮箱:sgxjtxfzc@tj.gov.cn

          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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