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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分类:

作者:

滨创生产力

来源:

天津高新区

发布时间: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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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内相关企业:

为推进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根据《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办发〔2015〕63号)等文件的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

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购置研发设备提升创新能力(见附件1)。

2.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设计咨询诊断(见附件2)。

3.工业企业智能化升级方案设计(见附件3)。

4.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见附件4)。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

1.培育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服务商(见附件5)。

2.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示范(见附件6)。

3.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示范(见附件7)。

4.支持新型智能基础设施建设(见附件8)。

(三)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1.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见附件9)。

2.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见附件10)。

3.支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集成应用(见附件11)。

4.支持区块链产业创新发展(见附件12)。

5.支持智能科技应用场景建设(见附件13、14)。

(四)提升研发创新能力

1.鼓励科研院所来津发展(见附件20)。

(五)支持优质企业发展

1.领航培育企业(见附件15)。

2.支持智能科技企事业单位取得军工资质(见附件16)。

3.支持网信军民融合发展(见附件19)。

(六)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

1.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见附件17)。

2.支持市级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见附件18)。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程序

1.附件1-17项目的申报单位,请登录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tjsps.org.cn),注册账号,按照页面指引填报项目信息,上传有关附件并提交(市工信局通知文件中申报截止日到期后将不能申报或修改);同时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到高新区相应部门;附件18-19项目申报单位,请直接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到高新区党建工作部;附件20项目申报单位,请直接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到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材料提交后,高新区相关部门将联合财政局,按照相关要求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统一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有需要请各相关企业配合第三方机构对材料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对于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将不予报送。

(二)申报条件

1.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我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依据《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项目申请单位须为非严重失信主体。

2.项目申请单位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

3.项目符合本通知的支持方向。

4.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其他申报条件详见相关方向附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单位应填写承诺书,加盖公章。项目申报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1)。

2.申报方向对应附件中要求的材料。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信息,并打印本企业“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

5.项目申报单位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

6.项目申报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左侧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

2.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各区级主管部门以“推荐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形式命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刻在一张光盘内,盘面标注推荐单位。

(五)申报时间

1.附件1—17方向项目,申报截止日为2021年10月15日,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光盘一式二份,电子文档格式要求详见附件)、报送天津滨海新区日新道188号1高新区管委会1号楼5层,经济发展局;联系人:张云珊,联系电话:84806311。

2.附件18—19方向项目,申报截止日为2021年10月15日,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九份,光盘一式二份,报送到天津滨海新区日新道188号1高新区管委会1号楼11层党建工作部,联系人:张海燕 马若文,联系电话:84806942 84806655。

3.附件20方向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日为2021年10月15日,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光盘一式二份,报送到天津滨海新区日新道188号高新区管委会1号楼4层科技发展局,并将电子版本上传至至邮箱,邮箱地址:gxqkjcxj@tht.gov.cn。联系人:杨雁博,联系方式:84806390。

4.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附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1年第二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高新区党建工作部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高新区经发局    

 

2021年10月9日

来源:天津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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