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招商部门:
为助力民营企业总部经济发展,坚持引育结合,充分发挥总部企业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同时便于项目申报,依据《天津市引进民营企业总部认定奖励办法》(津发改规〔2019〕3号),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制定了《天津市引进民营企业总部认定奖励项目2021年度申报指南》(电子版从市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fzgg.tj.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开展申报,本年度正式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月20日。请各单位在2022年1月10日前先行报送拟申报项目简要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 市合作交流办
2021年12月3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 刘 刚 联系电话:23142168;市合作交流办 李春培 联系电话:27313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