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节能服务机构工作质量,在节能领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天津市企业节能信用评价暂行管理办法》《节能服务机构节能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开展了2021年天津市节能服务机构节能信用评价。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6日至22日。本单位对结果如有异议,请将异议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sfzggwhzc@tj.gov.cn。市发展改革委收到申请后认真复核并将结果及时告知。
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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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节能服务机构工作质量,在节能领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天津市企业节能信用评价暂行管理办法》《节能服务机构节能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开展了2021年天津市节能服务机构节能信用评价。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6日至22日。本单位对结果如有异议,请将异议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sfzggwhzc@tj.gov.cn。市发展改革委收到申请后认真复核并将结果及时告知。
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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