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创
搜索
搜索
专业的矿业权交易解决方案
专业的矿业权交易解决方案
专业的矿业权交易解决方案

平台登录

cmex
全部分类
/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 分类:政策法规及解读
  • 作者:滨创生产力
  • 来源:工信微报
  • 发布时间:2022-03-22 14:50
  • 访问量:

【概要描述】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概要描述】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 分类:政策法规及解读
  • 作者:滨创生产力
  • 来源:工信微报
  • 发布时间:2022-03-22 14:50
  • 访问量:
详情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14日

关键词:

信息发送SAUNDERS

WRITE A MESSAGE TO US

留言应用名称:
客户留言
描述:
验证码

相关资讯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
在线客服
客服热线
服务时间:
8:00 - 18:00
客服组:
在线客服
QQ:
cn
联系我们

电话:022-59668071

联系我们

传真:022-59668071转8668

cn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与大直沽八号路交口万达中心写字楼14层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三路101三层

 

Copyright © 天津滨创生产力促进有限公司

津ICP备18009447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天津     

cn